我們曾在一篇品牌專題中提及了Nasty Gal皮革頭巾,今天分享這家美國電商在2014年的經營方向與創辦人Sophia Amoruso的分享。
Nasty Gal的創辦人Sophia Amoruso從販售二手古時風格衣物的eBay小賣家起家,非常擅長使用社交平台及口碑行銷,她在2006年,年僅22歲時創立了Nasty Gal電商平台,翻譯為壞女孩,開始了各式時尚衣服,配件與鞋類產品線上網站營運。今天Nasty Gal的Facebook粉絲高達110萬,Instagram粉絲高達140萬。
Nasty Gal在2014年11月,在好萊塢中心Melrose Avenue大街開設了第一家線下零售實體店鋪,在實體店裡佈置了寬敞的試鞋間、雜誌圖書館和仙人掌花園,店鋪動線以試衣間為中心,試衣間裡的鏡子是雙向的,試衣的時候可以清楚看到外面,有點小刺激但是很安全。
店鋪面積達3500平方英尺,大部分的新貨價格低於200美元,其中30%的商品是Nasty Gal自有品牌,一半以上是在其線上平台上其他合作品牌,比如:Three Floor, Discount Trash, Cameo等,另外還有5%~10%是高級古樸衣物-單價在1000美元以上,12月還將同步推出MAC x Nasty Gal合作的唇膏產品。
Sophia Amoruso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到自己這七年來的創業歷程,她從沒想過Nasty Gals會從eBay小商家變身變成擁有350名員工的公司,分享她如何遵守三個好規則,幫自己創立公司帶來銷售成長。
以下以Sophia為第一人稱方式表達:
規則一 : 聽起來很簡單,就只是做好一個工作。
通過品牌的造型,攝影,聲音,我們提供一個令人興奮的購物地方,但如果客戶不因穿上我們的產品而開心時,那種興奮感猶如已在互聯網中死去。
我不掉以輕心,當有人買我的東西。 我知道有一百萬的地方,人們可以買到一件衣服,配飾,或一雙鞋,所以我要確保她們感覺這是值得的。我們設計的穿衣是讓女孩們展現出他們在最好的年份的生活,所以無論你穿的是300元衣服,我要讓你感覺像是穿了一百萬美元設計服飾。
規則二:保持你的承諾。
當女孩們在Nasty Gal線上買了東西,他們會收到我們寄送的郵件,再一次帶給她們驚喜,如同他們在網上看到。客戶不僅成為忠誠的朋友,而且是我們企業的福音。他們會一遍又一遍回購,並頻繁在互聯網上分享他們的興奮給朋友們。這種介紹是花錢買不到的。
規則三:給你的客戶有話題的內容去分享。
社交媒體是建立在訊息共享,Nasty Gal每一天提給女孩們有趣的內容讓他們與別人分享。無論是一個瘋狂的老照片,名人引言,或幕後照片,我們一直努力創造最好和最引人關注的照片,文字和帶給人興奮的內容給我們的客戶。
在大多數公司,主管們通常不會去理會Twitter和Facebook上的評論,但我卻是會習慣從Twitter與Facebook中得到客戶的評價。如果我們的客戶不滿意Nasty Gal的東西,我一定是第一個聽到的人並會採取行動。
在其他企業,客戶的訊息可能需要好幾個月時間才能到達CEO手上,而我特別重視社群媒體的溝通,讓我能懂得聆聽客戶聲音。當Nasty Gal加入Snapchat,我發了幾張照片,我們快速引起客戶回應。沒有什麼比直接發送私人信給客戶又能得到她回應訊息來的更驚險。
以上短文是來自於Nasty Gal創辦人Sophia Amoruso今年在美國的分享Nasty Gal如何能賺到1億美金,我們會持續關注Nasty Gal在推動了實體店鋪與線上商店的後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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